上一次课、给一次钱!广东公开征求意见: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先学后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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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州8月11日电 (周睿)8月10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广东校外培训领域鼓励推广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00。
《方案》提出,要按照从小型校外培训机构到大型校外培训机构、从粤东粤西粤北各县(市、区)到珠三角城市的推进路径,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全省各地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校外培训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经营模式得到显著改变,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倒闭事件大大减少,人民群众缴纳校外培训的资金安全得到切实保障。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自主选择收费模式。
《方案》要求,对于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机构予以鼓励支持、引导机构发展;对于采用其他模式(含预收费模式)的机构严格进行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方案》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或者预收费用两种模式之一,但是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得同时采用或者混合采用两种模式。且采用其中一种模式后,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
同时,支持校外培训机构采用“上一次课、给一次钱”的先学后付模式,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从部分培训项目探索尝试后再逐步推广到全部培训项目,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从一个教学点试点成功后推广到所有教学点。支持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与学员自主签订合同,对于机构完成履约、按时保质提供培训服务后无法收取的钱款进行追偿,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除了资金(收费)之外,其他方面(包括机构信息、从业人员、培训材料等)应当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接受监管。
(责编:周睿、初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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